跟帖规则如下:
1.今后龙巅海水鱼用户需将鱼友交流QQ群以“****鱼友交流QQ群”的形式跟帖在此帖下方便鱼友的查询加入,每个QQ群号只能发布一次请勿重复刷帖,并仅限在此帖跟帖发布鱼友交流QQ群信息,发布到其他版块的帖子、个人签名、头像中的QQ群信息一经发现我们会予以删除警告处理。
2.要求每个鱼友交流QQ群需加龙巅海水鱼工作人员QQ号 2850671574任管理员,在发布鱼友交流QQ群三个工作日内没有加本论坛工作人员QQ号的鱼友交流QQ群亦会被删除。
注意:若您看到有些以“龙巅海水鱼官方群”的名义建立的相关群信息,请勿认为是本站官方群,因为龙巅海水鱼目前没有任何官方群,利用龙巅海水鱼名义建群是鱼友或商家的个人行为,他们的目的是方便交流或宣传产品,并没有经过龙巅海水鱼的同意,所以这些群与龙巅海水鱼没有任何关系。如果您目前是以“龙巅海水鱼官方群”的名义建群,请立即自觉修改,之后请按照上方的跟帖规则进行发布,同时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 |